发布单位: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临床医师1,影像医师1,康复医师,病理医师,麻醉医师,中医医师,医政管理,护理,文秘,临床医师2,中医医师1,中医医师2,影像医师2,影像医师3,康复师,中医康复医师,影像医师4,临床医师3
工作地点:枣庄
职位数量:19
招聘人数:23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简章
公告详情:
根据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其中区直公立医院备案制19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要求见《2024年度峄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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