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1
工作地点: 泸州
公告详情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地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生指导、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公立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中心为一院两区,老院区位于龙南路440号,建筑面积1600余平方米;新院区位于龙南路707号,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现有职工10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4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35人。
中心设有全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公共卫生科、口腔科、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后期将开设眼科、耳鼻喉科,现拥有CT、DR、彩超、心电图、脑血流图、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2021年起成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全科住培基层实践基地,也是区级预防接种实践基地,是一所相对小而全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2、岗位需求
3、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7日— 4月21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
(原老红星卫生院二楼)
龙南路375号8栋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375号
5、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6、报名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到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7、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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