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3-23
工作地点: 宜春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高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临时合同制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学历及其他要求

不得报考的情形有:(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3)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4)在报名结束之前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不得报考;(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3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报名)携带: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学信网生成有效期内含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5、具有药士(中药士)及以上资格证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高安市中医院人事科报名(新门诊综合大楼十七楼,咨询电话:0795-7210598),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高安市中医院招聘报名表》。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发现有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虚假行为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3月24日(上午08:00-11:30)到中医院人事科(新门诊综合大楼十七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10:30-11:30;
2、考试地点:中医院新门诊综合大楼十七楼会议室;
3、考试方式及要求: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均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
4、其他要求: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尽早就座,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果在当天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具备药士(中药士)及以上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指定地点准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对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如出现自动放弃等缺岗情况,人员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医院临时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
高安市中医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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